岗位职责:
1.遵守国家、省、市以及经开区颁布的社会保险财务、会计制度规定,做好被征地养老保险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;
2.负责被征地养老保险支付计划的数据核算、上报、请拨、下发,以及上解清算工作;
3.负责被征地养老保险农民个人账户的核对、转移、退费、丧葬补助金发放和利息结算等记账工作;
4.负责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保险个人缴费金额的报销审核、参加企业职工人员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金额的报销审核工作;
5. 负责被征地养老保险各类财务报表的上报工作;
6.负责被征地养老保险支付和社会化发放的财务审核工作;
7.负责被征地养老保险会计档案的建立、日常管理工作;
8.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任职要求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;
2.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3.年龄为40周岁以下;
4.本科及以上学历;需具有初级(含)以上职业证书,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。
5.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及服务意识, 工作积极主动, 能够承受压力, 吃苦耐劳;
6.思维清晰,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,熟悉电脑操作;
7.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